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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商务领域标准化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说明

来源:商务部发布时间:2021-08-02 08:26阅读次数:41【文件下载】

 

为规范商务领域标准管理,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相关要求,在充分总结《商务领域标准化管理办法(试行)》(商务部令2012年第5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试行)》)实施经验的基础上,商务部组织对《管理办法(试行)》进行修订。现说明如下:

一、修订背景

标准是经济和社会活动的技术依据,标准化工作是商务工作的重要基础。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标准化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财经委第八次会议时指出要加强商贸流通标准化建设,《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以下简称《纲要》)指出,要加强商贸流通标准化建设,促进内外贸质量标准等相衔接。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讲话精神,落实《纲要》部署,围绕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的要求,以加强商务领域标准的统一管理为主线,我部拟对《管理办法(试行)》进行修订。

二、起草过程

我部一直积极推动修订《管理办法(试行)》,曾于2018年10月就修订方案公开征求意见。修订过程中,《强制性国家标准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行业标准管理的指导意见》等部门规章先后发布。为与相关部门规章有效衔接,我部对修订方案作了相应调整。2020年11月至2021年5月,多次征求部内司局意见,并征求了国务院相关部门、各地商务主管部门、有关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商协学会以及专家的意见,在此基础上,形成了《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三、主要内容

《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共六章54条,其中修改和新增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根据标准化法相关规定调整总则内容。明确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指导性技术文件范围,增设商务领域标准化工作推进机制,同时对商务领域国际标准化活动作出规定。 

(二)调整各方责任。根据《管理办法(试行)》实施情况,调整商务部、地方商务主管部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等各方责任。

(三)明确标准制定要求。按照标准制定阶段分别作出程序性规定。为保障标准的科学性、有效性,增设立项评估、送审稿和报批稿审核环节。为提升标准制定透明度,强化征求意见、技术审查、报批的相关程序要求。

(四)促进标准实施。规定行业标准免费公开标准文本,供公众查阅、下载。明确新旧标准转换效力、行业标准宣贯和解释等标准实施中的重要问题。对实施中产生的问题,通过实施信息反馈渠道反映,作为复审依据。要求各级商务主管部门、商协学会做好标准推广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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