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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修订征求意见稿)》的说明

来源:行政复议与应诉局发布时间:2025-08-04 20:45阅读次数:774【文件下载】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行政复议工作。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健全行政复议体制机制”。国务院将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列入2025年度立法工作计划。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司法部研究起草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修订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

一、基本情况

《条例》2007公布施行,进一步增强了行政复议制度的可操作性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监督和保障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重要作用提供了制度保障2023年修订的行政复议法对行政复议制度进行了系统完善将《条例》中许多规定内容上升为法律条款同时,新修订行政复议法的一些新规定需要进一步细化、落实,实施以来出现的一些新情况、新问题也迫切需要以修订《条例》的方式加以完善解决,因此,有必要修改《条例》。司法部在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深入研究论证基础上,反复修改形成了征求意见稿。

二、总体思路

征求意见稿在修订过程中坚持以下总体思路:一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行政复议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将更多行政争议吸纳并化解在行政复议程序中。二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健全行政复议体制机制,增强行政复议公信力。三是贯彻落实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细化有关规定,完善行政复议制度。

三、修改的主要内容

《条例》共七章六十六条,征求意见稿增至八十六修改内容主要如下

(一)进一步明确行政复议法总则部分要求。一是明确行政复议机关对行政行为的合法性、适当性进行全面审查,促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行政争议(第二条)。二是进一步厘清行政复议机关、行政复议机构工作职责,提高工作质效(第三条、第四条)。三是明确行政复议员应当具备与履行行政复议职责相适应的政治、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等任职条件,行政复议辅助人员在行政复议员的指导下开展办案辅助工作(第五条)。四是进一步强调将调解贯穿行政复议案件办理全过程,有关部门应当积极配合行政复议机构开展调解工作(第六条)。五是明确行政复议规范化、信息化要求,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申请和参加行政复议(第七条、第八条)。

(二)进一步细化申请行政复议的相关规定。一是进一步明确行政复议范围,以列举方式细化属于行政复议范围的行政行为、行政协议的类型以及负面清单(第九条至第十一条)。二是根据实践中的不同情况,对行政复议申请人、被申请人、第三人以及代表人、代理人作出细化规定(第十条至第十九条、第二十一条至第二十五条)。三是明确行政复议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的行政机关未履行法定职责、不予公开政府信息行政复议前置的具体情形(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四是完善了对特殊主体作出行政行为不服,申请行政复议的管辖制度(第三十四条至第三十六条)。五是完善了行政复议提级管辖的具体情形和有关程序(第三十七条)。

(三)进一步规范行政复议案件办理。一是完善被申请人自行纠正程序,促进争议先行化解(第四十二条)。二是新增回避、合并审理等新制度,补充规定当面询问、现场勘验、鉴定等调查取证方式(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七条、第四十九条至第五十一条)。三是行政复议法中关于行政复议委员会、规范性文件附带审查原则性规定进行了细化完善(第五十五条至第五十八条)四是进一步完善行政复议决定制度,细化变更、撤销、确认违法、确认无效、驳回行政复议请求等决定适用情形,行政协议类和行政赔偿类案件行政复议决定作出规定(第五十九条至第六十九条)。

(四)进一步健全行政复议指导和监督一是完善申请人依照行政复议法的规定向上级行政机关反映情况的程序(第七十四条)。二是健全行政复议员的业务培训机制,提高行政复议员专业素质(第七十七条)。三是强化国务院行政复议机构对行政复议工作的指导(第七十八条)

此外,征求意见稿在法律责任部分进一步健全行政复议办案尽职免责机制(第八十条)完善行政复议与同级监察机关的衔接机制(第八十一条),在附则部分明确了特殊领域行政复议案件的法律适用问题(第八十二条第八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