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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粮食流通行政执法办法(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来源:发展改革委发布时间:2022-05-23 10:00阅读次数:60【文件下载】

 

为进一步提升粮食和物资储备行政管理部门依法监管能力,规范执法程序、明晰执法职权、严肃法律责任,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以下简称“粮食和储备局”)结合工作实际,研究起草了《粮食流通行政执法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制定《办法》的必要性

当前,粮食和物资储备系统机构设置、职责职能、法律权力、执法形势发生了较大变化,需要加快建章立制进程,完善行政执法相关配套制度办法,以适应行政执法需要,进一步提升依法执法水平。

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作了重大修订,粮食流通行政执法的法律依据发生大变化特别是《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修订后,粮食流通行政处罚的种类、幅度、范围等都发生了重大变化有必要制定《办法》,以遵循、适应上位法律法规相关规定

二是,国务院《关于进一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通知》(国发202126号)明确要求,要结合实际制定、修订行政处罚配套制度,建立健全管辖争议解决机制;建立健全立案制度、完善立案标准,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按规定及时立案并严格遵守办案时限要求,确保案件得到及时有效查处;全面推行行政裁量基准制度,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确保过罚相当,防止畸轻畸重。制定《办法》可进一步规范粮食流通行政执法行为。

三是,现行《粮食流通监督检查暂行办法》(国粮检〔2004〕230号)、《粮食监督检查行政处罚程序(试行)》(国粮检〔200531号适用十多年,不能适应当前工作实际需要制定《办法》有利于更加规范各级粮食和物资储备部门开展行政执法

四是,国家机构改革后,粮食和储备局各垂直管理局承担起中央储备监管职责,中央储备粮和其他中央事权粮食行政执法主体发生重大变化制定《办法》有助于明晰界定各级粮食和物资储备部门在相关方面的执法职责,压实行政执法主体责任。

五是,随着粮食购销、储市场主体更加多元化,粮食流通行政执法对象和行政相对人发生重大变化制定《办法》有助于适应粮食流通行政监管体制机制需要,不断提升依法治粮水平。

二、制定依据

《办法》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

三、拟解决的主要问题

一是,解决上位法律法规以及粮食和物资储备执法督查工作规程》《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行政执法证管理办法》等下位规范性文件之间的衔接问题,进一步健全粮食流通行政执法制度体系。

二是,明晰各级各有关单位在中央储备粮和其他中央事权粮食行政执法工作中的行政执法主体责任,进一步厘清垂直管理局、地方粮食和储备部门职责。

三是,明确粮食和储备部门粮食流通行政执法应当立案事项,提供更强可操作性。增加查封扣押、立案调查、责任追究等内容,进一步压实行政执法人员相关责任,努力确保行政执法工作在制度框架内进行。

四、起草过程

粮食和储备局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当前粮食流通工作实际,研究论证了《办法》起草的必要性、可行性和拟解决的主要问题,明确了基本框架和主要内容在此基础上,经广泛讨论后,起草形成办法初稿。2021年7月以来,粮食和储备局先后发函征求了各省级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粮食局)、粮食和储备局各垂直管理,中储粮集团、中粮集团、中国供销集团、中化集团等涉粮央企,以及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总局、海关总署等相关部门意见。对各方面反馈意见,粮食和储备深入研究充分吸收采纳合理意见建议进一步修改完善《办法》

五、主要内容

《办法》包括总则、管辖、立案调查、查封扣押、行政处罚的决定、责任追究、附则等章,涵盖了当前粮食流通行政执法工作的主要方面,可以为行政执法主体和工作人员提供基本规范和具体依据,也能够更好保障行政执法对象和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

(一)总则。主要包括制定目的和依据、适用范围、行政执法人员要求、行政执法职权等内容。

(二)管辖。主要包括各级粮食和物资储备行政管理部门行政执法职责范围划分,以及中央政府储备粮及其他中央事权粮食监管及行政执法职责划分等内容。

(三)立案调查。主要包括应当立案的情形,以及包括调查取证、证据收集、鉴定检测、结果审核等内容。

(四)查封扣押。主要包括查封扣押禁止性规定、程序、保管责任、时限、解除情形等内容。此部分主要依据行政强制法相关规定制定。

(五)行政处罚的决定。主要包括一般规定、简易程序、普通程序、听证程序等内容。此部分严格依据行政处罚法相关规定表述,仅在行政执法主体等表述方面作了具体化处理,以保证《办法》合法合理。

(六)责任追究。主要包括行政执法人员违规违纪违法责任追究规定、涉嫌违纪违法移送规定等内容。

(七)附则。包括计量相关规定、文件解释权以及拟废止的相关规范性文件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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