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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海事行政处罚规定》(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来源:交通运输部发布时间:2021-05-10 19:30阅读次数:14【文件下载】

 

一、必要性

现行《海上海事行政处罚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于2019年4月修订,规范了海事行政执法,统一了海事行政处罚的原则、种类和幅度,有效维护海上交通秩序和防治船舶污染水域环境,保护了海上人命财产安全,保障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海上交通安全法》分别将于2021年7月15日和9月1日生效实施其中《行政处罚法》将行政执法领域改革的重要成果和党中央重大改革决策部署落实在法律中;《海上交通安全法》作为我国海运领域的基础性法律,也在此次修订过程中对相关制度进行了完善,对法律责任部分进行了较大的修订。

《规定》的主要内容是落实《行政处罚法》《海上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要求,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相关部署,做好“抓紧清理各领域不合理规定,严禁乱罚款”的工作,保持《规定》同上述法律相关规定的一致,确保相关法律及时、有效的贯彻执行,修订《规定》是十分必要的。

二、主要内容

(一)根据《行政处罚法》完善处罚适用原则。对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进行修改,调整了从轻减轻处罚条款,融入处罚竞合、择一重处规定要求。

(二)落实国务院相关要求。进一步提出柔性执法相关安排,对第八条进行了相应完善,在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同时,保障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

(三)根据《海上交通安全法》,对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幅度进行调整和完善。对第三章船舶和海上设施管理、船员管理、航行停泊和作业管理、海上搜寻救助管理的相应内容做了较大调整。

(四)删除在其他规章中明确的条款。为避免重复,将船舶检验、船舶引航、水上水下活动管理内容相关的条款进行删除。

(五)删除无上位法依据的条款。根据《海上交通安全法》的法律责任,对相关条款进行了全面清理,删除了安全与防污染管理秩序、船舶打捞两节内容。